很多年前有人问过:如果我送你100块,和送你价格100块的礼物,前者价值肯定高于后者。为什么大家倾向于送礼物?
曾经我的答案是:因为后者附加了送礼者挑选礼物的信息,价值可能高于前者。
然而这并不令人满意:送礼者大可送钱,同时告诉收礼者某商品的信息,让收礼者自行选择。
现在的答案是:送你100块的礼物,比如说衣服好了,我可以看到你穿。我对你带来的好处可以被recognized。送钱则不能。
是的,自私是普遍存在的,表现的方式可能很温馨。
这“残酷”的思考并非无益。比如,当你想募捐的时候,让捐赠者的贡献可以被量度,效果就会增强。
留言